一、2025(2024年起开始执行)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加分政策
1、从2024年起,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录取时,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的考生不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25分和其他批次5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35分)统一调整为20分、汉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10分和其他批次2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20分)统一调整为10分。
2、从2024年起,省属高校录取时,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10分和其他批次2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20分)统一调整为10分、汉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5分和其他批次1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10分)统一调整为加5分;三州十七县两区考生的加分分值保持不变。
3、从2026年起,省属高校录取时,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的考生不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25分和其他批次5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35分)统一调整为20分、汉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10分和其他批次2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20分)统一调整为10分。
二、政策解读
1、“三统一”具体是如何执行的呢?
对民族地区考生给予高考加分照顾,主要目的是落实国家民族政策及对教育水平相对滞后区域给予适当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五部委文件明确,相关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同一实施区域内具有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结合四川省实际,从2025年起,对申请民族地区加分的考生均须符合“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的条件。即:考生在高中阶段就读时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个条件都必须在“民族地区考生加分”项目实施县范围,其中实际就读必须在学籍所在中学。如学籍和实际就读不在户籍地,但仍在实施县范围,则也可享受加分;不过若户籍地与学籍、实际就读地的加分档次不同时,按就低原则进行加分。
例如:
某考生,户籍为甘孜州石渠县,学籍和实际就读在康定市民族中学(甘孜州康定市),高中阶段就读时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时间,甘孜州石渠县、康定市属于“民族地区考生加分”项目实施范围(三州十七县两区),满足“三统一”条件要求。若该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在成都市某中学,虽然户籍在实施范围县,但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不在“民族地区考生加分”项实施县范围,就不满足“三统一”条件要求。
某考生,户籍为攀枝花市盐边县,学籍和实际就读在攀枝花东区某中学,高中阶段就读时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时间,攀枝花东区在过渡期内,属于“民族地区考生加分”项目实施范围,但与盐边县加分分值不同,这种情况考生可以加分,但只能就低按东区分值享受政策照顾。过渡期满后(部委属和外省属院校录取2024年起;省属院校录取2026年起)则不享受加分政策照顾。
在高中阶段就读时符合“三统一”条件要求的往届民族地区考生,仍按上述政策执行。
2、过渡期内具体是如何执行的呢?
2024年以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2024、2025年,
- 如果填报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的考生不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
- 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
- 如果填报四川省属高校,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汉族考生加5分;
- 三州十七县两区考生的加分分值保持不变。
2026年起,所有高校录取中,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的考生不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
此外,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加分相关政策未分普通类和艺体类考生,即改革实施后,符合条件的普通类和艺体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均享受相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