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地区加分政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申报办法
拟享受民族地区加分政策的“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拟报考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的“三州十七县两区”少数民族考生、拟报考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的“三州七县一区”的考生应在高考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申报,并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铁路就业帮扶”专项计划申报办法
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铁路就业帮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应在高考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申报,并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在规定时间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教育部2026年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四)经省级相关部门批准在异地就读志远班、宏志班、富民安康班等且未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报考地方优师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等计划的资格审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做好工作衔接。
(五)拟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在志愿填报结束后,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志远班、宏志班、富民安康班、青航班等经批准在异地就读考生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资格审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做好工作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