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 个县,详见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第30页)。报考条件:申请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 个县、市、区,具体名单详见(《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第第31页)。基本报考条件: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
三、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仍然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 个县、市、区,具体名单详见(《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第第31页)。
报考条件: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四、免费(公费)师范生招生
1、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选拔。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免费师范生的教师岗位,从事中小学教育6年以上,否则,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招生高校为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2、省属院校免费(公费)师范生
省属院校公费(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实施范围为143个县(市、区),具体名单详见(《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第32页)。报名考生具有免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市、区)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优先录取本市(州)纳入实施范围县(市、区)的生源,生源不足时在全省生源中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6年。其中县(市、区)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和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否则,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缴的学费、免缴住宿费和生活补助生活费并缴纳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省属院校公费(免费)师范生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个人人事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招录(聘)用。
五、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
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实际参加当年普通高考;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3.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定向医学生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定向医学生实行定向就业,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定向医学生毕业后要履行协议,到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报到。由县卫生计生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聘用到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六、高校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高校通过自行组织的文化测试、面试,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申请材料呈现的学科能力、创新潜能、学术潜质,实际水平是否达到应有的程度。考核后,试点高校要根据本校自主招生简章,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录取优惠分值。但考生必需参加普通高考。被预选的考生可获得政策性加分,即使高考分数未达到该高校在当地的投档线(一般在投档线下20分以内),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高校若需破格录取(原则上不应低于有关高校在四川省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应在该批次投档前将学生材料和学校破格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破格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七、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可以招收艺术特长生本科。具备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艺术专项测试,获得合格认定后还必须参加高考。对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试点高校调档分数下20分但达到我省确定的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高校在向省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予以录取。(录取考生要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
八、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招生高校对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本科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向我省考试院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审核批准,可办理录取手续。(注:录取学生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九、体育专业单招生
参加体育单招考生报名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2、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依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参加单独组织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2019年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20-21日考试)。体育单独招生录取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招生院校须于5月27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于5月31日前完成录取手续。已被录取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十、定向西藏就业招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精神,按照自愿的原则,从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择。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委托培养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线下40分。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亲笔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表》,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录取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局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能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国家对注册入学的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习、住宿、教材、伙食、军训服装和体检费等方面给予补助。学生毕业后,到西藏就业,且在西藏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