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为推进四川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藏区长治久安,全面提升中职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至2013年,实施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5年计划,即对藏区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3年免费职业教育。
为此,计划组织藏区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到本省其他地区职业学校免费接受教育,每年组织1万人,5年组织5万人以上;积极支持藏区发展职业教育,办好中等职业学校,使藏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规模由不到3000人发展到4000人。
到2013年,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的招生比由2.6:7.4提升到6:4,藏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由70%提升到95%,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提高藏区人口的文化技能水平和实现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四川采取多项政策措施。
一是对到本省其他地区中职学校就读的藏区中职学生给予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的资助。
具体标准是:学制3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费补助3年,前两年每生每年3000元,第三年每生1500元,不足部分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交通、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3年,每生每年1500元。
对就读中职学校学制1年的高中毕业生免除学费,生活费补助及交通、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标准,按中职学生前两年标准,补助1年。
二是对在藏区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给予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的资助。
具体标准是:学制3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费补助3年,前两年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每生750元,不足部分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
对就读中职学校学制1年的高中毕业生免除学费,生活费补助按中职学生前两年标准,补助1年。
三是把到本省其他地区中职学校就读的藏区学生整体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参保资金中的财政补助资金按现行政策执行,个人缴费部分由省财政补助。
此外,省上还安排每生300元的制装费,为接受学校安排每生1000元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