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的全称“公务员公开遴选”,通常是指党群机关、政府部门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和公务员相关资历的人员中选出符合本组织或部门要求的部门工作人员,是党政部门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公务员遴选一般指党政群机关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上级机关从本级和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公务员,考试的人群是体制内的公务员。公务员遴选解决了党政领导机关干部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经历比较简单、素质结构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
遴选是中央、省、市或县面向基层选拔优秀的工作人员,也称之为体制内二次择优,一般级别不会发生变化,所以主要考察的是办文办会办事办案能力,可以由“下”往“上”考,但是不能由“上”往“下”考;
中央遴选是面向全国招考;
省直遴选面向全省范围内招考;
市直遴选面向全市范围内招考、县遴选考试关注度小,一般是面向县内招考;
部分省或市会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考或市内外招考,比如四川、湖南、广东深圳地区省或市直、区直单位面向全国招考的比较多,合肥市直部分岗位面向省内招考,部分岗位面向合肥市内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