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办法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学校(专业)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的同类专业、多所学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学校的同类专业、同一学校的多类专业;投档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位次和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对所有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完成后,再将考生档案正式投档到相应的志愿学校,供学校审录。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的学校(专业)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有效、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体育类本科、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检索、投档办法与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相同。
2、投档成绩位次
为提高专业统考成绩的区分度,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各科成绩及专业总分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投档时,编导类专业依次比较如下项目成绩确定位次:文化成绩总分(按文科、理科分别排序)、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依次比较如下项目成绩确定位次: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3、投档条件及比例
高校可在招生章程中提出高于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及文化成绩要求作为投档条件,同时须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招生专业计划中注明。因招生专业计划备注与招生章程要求不一致引发的问题由高校负责妥善处理。
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专科平行志愿(不含征集志愿、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学校进行模拟投档(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当所有学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执行计划数1:1比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征集志愿、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4、兼报普通类专业的投档顺序
除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外,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的,当同时符合两类志愿投档条件时,其档案按照所报志愿投档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检索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