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核对。
4月20日—27日,本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校正。
(二)公办初中入学。
6月10日,本市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升学对应区域。
6月17日—20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5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7月7日,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三)民办初中入学。
4月30日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月10日—11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4日,区(市)县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5日,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
6月17日—2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管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30日,区(市)县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11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
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7月14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