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川教函〔2022〕226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189号)精神,经学校申报、教育厅审核,决定由省内17所本科学校、19所高职学校与合作企业(单位)联合开展2022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共48个,单列招生计划2345人,招生对象为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毕业生。试点项目详情见附件。
二、参与试点的院校须明确专门机构,围绕招生就业、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师提升、学生管理、安全教育等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共同加强对招生宣传、教学考核、评先评优、就业指导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合作企业要全面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制订、实施与评价,并提供试点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和一定比例的实习就业岗位。鼓励合作企业与实施学校共建产业学院或企业学院,积极探索订单式、定制式、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四、试点院校要依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扩充优化资源配置,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加强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践平台、校内理实一体化教学场所、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和优质顶岗实习基地,以试点专业示范引领其他专业提质培优,全面提升办学实力,确保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动员指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试点单位应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试点院校要按相关规定完成招生章程的备案和审核,招生简章应明确试点改革性质、人才培养和学习模式、学籍管理和毕业(学位)证书发放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