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高考志愿填报录取安排(普通类)

四川省 高考政策

录取批次

1.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高校(专业)包括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计划,空军、海军和民航招飞院校,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专业)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

本科第二批录取高校(专业)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本科高校(专业)。

专科提前批录取高校(专业)包括需要单独面试的定向培养军士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以及司法行政警察类、航海类、航空服务专业专科和省级公费师范生专科。

专科批录取高校(专业)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高校(专业)。

各批次安排的高校、专业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

招收二类模式招生考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不区分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填报。

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和录取。

2.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地方专项计划后、本科第一批前进行。

乡村振兴计划、地方优师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后、本科第二批录取前进行。

省级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安排为:本科与乡村振兴计划、地方优师计划录取一并进行,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省级公费师范生一类模式本科录取安排在一类模式本科第一批后本科第二批前进行,省级公费师范生一类模式专科录取安排在一类模式本科第二批后专科批前进行。

3.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藏区“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4.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高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高校网站进行网上填报。

5.拟报考高中中专的考生,参照《招生考试报》公布的中职学校招生目录,直接与相关学校联系,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投档办法

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省级公费师范生中的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的第一志愿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本科提前批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投档时,同分考生排序规则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的平行第二志愿,乡村振兴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地方优师计划,二类模式招生考试藏文、彝文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征集志愿(设置顺序志愿的除外),均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经省招考委研究,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

☆政策变化解读: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四川省今年开始执行此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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