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细则

初中政策解读 初中阶段 小学政策解读 小学阶段

一、公办学校
第一批次: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6月17日—20日:市直属学校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次: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7月7日,锦江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二、民办学校
1、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
6月10日—11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4日:锦江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6月17日—20日:本市户籍、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管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30日:锦江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民办学校补录
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7月14日:锦江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补录对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锦江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一)锦江区户籍、在锦江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4月20日-27日,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就读小学进行毕业信息采集,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根据锦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入学。
锦江区户籍、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4月20日-27日,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就读小学进行毕业信息采集,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1. 学生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小学提出转片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锦江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所拥有且与户籍地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上传材料,经锦江区教育局审查后,在锦江区升学。)
2. 学生及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二)锦江区户籍、在成都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1.4月20日-27日,学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网上采集,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锦江区居民户口簿原件;
②监护人所拥有且与户籍地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③原就读小学签章的学籍基本信息。
2.现场审核。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现场审核时间,请带上与信息录入一致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非锦江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1、户籍在“5+2”区域内,在锦江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4月20日—27日,在就读学校完成信息采集后,根据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入学。
2、户籍在“5+2”区域外,需在锦江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4月20日—5月20日,学生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申请,根据“2022年锦江区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办理须知”上传资料,通过审核后,在锦江区入学。
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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