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因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区),其基本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仍然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同高校专项计划),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关于资格审核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照《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规定的专项计划申报办法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高校专项报名申请。
●关于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划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办法和录取投档办法继续执行2014年确定的有关规定。
高校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管理参照我省今年自主招生相关规定,实行高校相应批次内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的办法,即:在公布高考成绩后、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经高校考核后确定的入选资格考生登录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单独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并作为入选考生符合报考学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档案在自主招生投档前投放,并在本科一批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在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时,应以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