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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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中央民族大学是党和国家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高级专门人才而创建的一所传承红色基因、具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延安民族学院。1951年成立了中央民族学院,乌兰夫任首任院长;1993年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1999年、2004年学校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02年,国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重点共建中央民族大学的协议》,加快了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步伐;2017年进入“双一流”A类高校建设行列。

党和国家历届领导集体非常关心和重视中央民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2009年,习近平同志在视察学校工作时指出:“中央民族大学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国家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70多年的发展建设和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学校已经建设成为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民族理论研究和民族问题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传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基地。在“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上,“中央民族学院设立”条目入选,是唯一一家入选高校,直观展示了民大的光荣使命和办学成就。

学校建校之初,一批学界名流,如潘光旦、吴文藻、费孝通、翁独健、吴泽霖、冯家昇、杨成志、林耀华、傅乐焕、于道泉、闻宥、马学良、王锺翰等到校任教,成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奠基人。学校现有教职工总数为1843人,其中专任教师1125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68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4%。学校目前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北京市教学名师、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63人。学校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学校现有1个学部、23个学院,有覆盖11个学科门类的66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26个;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基地平台40个;有17个国家级和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8年学校被北京市教委批准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18万余名各民族毕业生,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国家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中央民族大学已成为培养各民族杰出人才和民族团结表率的摇篮。

当前,全校师生员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于国家战略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管理强校和开放办校”五大战略,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勇气,奋力推进“双一流”建设。

2020年,学校专门成立“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对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顶层设计,指导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招生、培养、就业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热烈欢迎各民族优秀学生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各省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专业要求考生熟练掌握至少一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蒙古语、藏语、朝鲜语)。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文史类考生;高考改革省份历史学专业选考科目为:历史,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二)“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

2020年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共30名,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10名,历史学10名,哲学10名。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2020年7月26日,学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院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总分相同条件下,依次按文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

(四)高校考核

学校将于2020年7月29日至30日对入围考生进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特别提示: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 笔试和面试方案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专业

笔试内容为“民族文献翻译”(民汉、汉民双向翻译)、“民族文写作”;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以及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理解等。

(2)历史学专业

笔试为“历史学学科基础”,包括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两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史学基础知识、基本线索、基本素养等方面的知识、能力测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陈述、抽取试题和面谈等三个环节,内容围绕考生兴趣进行,目的是通过面对面的考察,了解学生对历史知识的判断、兴趣所在、历史思维等知识和能力,对培养潜力做出判断。

(3)哲学专业

笔试为“哲学基础”,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哲学基础知识、基本线索、基本素养等方面的知识、能力测试;面试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自我陈述、抽取试题和面谈三个环节,内容围绕考生兴趣进行。目的是通过面对面的考察,了解学生对哲学的兴趣及哲学思维能力,对培养潜力做出判断。

  1.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评价纳入面试环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综合评审。

  1. 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最终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评分标准依据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执行。

  1.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校考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校考考核成绩*15%+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1.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分数优先。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按校考成绩、高考成绩、文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比较此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2020年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成立“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对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顶层设计,建立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制定招生、培养、就业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一)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培养。同时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和混合式、互动式教学改革,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主动学习积极性。坚持成果导向教育(OBE)理念,实行问题导向教学方法(PBL),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培养。

(二)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

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完善入选“强基计划”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办法,加大免试推荐研究生的比例,特别是免试推荐直博研究生的比例;进一步完善入选“强基计划”学生公派留学管理办法,在公派留学名额和资助金额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对学业优秀的学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三)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

学校加强完善“强基计划”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政策保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增厚专业基础教育,强化思政育人教育,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本科阶段和硕博阶段的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四)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学校大力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类学科竞赛,为入选“强基计划”学生开展创新训练项目和学科竞赛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对在创新教育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为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

(五)探索创新科教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图书馆、国家故宫博物院、国家前沿科学中心、国家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交流合作,鼓励吸纳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若阶段考核需分流时可转入相同学科普通班。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招生咨询电话:010-68932902

传真:010-68933922

电子邮箱:muc3922@126.com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网:http://zb.muc.edu.cn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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