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的简称。
选调生工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当时的选调生是“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一部分。从高等学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始于上世纪60年代中期。1965年6月,国家高教部党委根据刘少奇同志建议,就分配一批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问题,向中央递交报告。中央非常重视,批准了高等教育部党委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建议起草的《关于分配一批高等文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时批转各地研究执行,全国选调生工作由此开始。
选调生招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分定向选调和集中选调,定向选调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重点院校招录,安排到省市直机关公务员岗位;集中选调生面向省内外高校招录,安排到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定向选调生在一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优先任命硕士研究生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为主任科员;任职满一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副科级职务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正职;任正科级职务满二年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县处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