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采集。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8日前发布本地户籍入学登记公告,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9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二)公办小学入学。
5月30日—6月2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6月15日,公布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6月17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6月21日,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6月22日—2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三)民办小学入学。
4月30日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民办小学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6月13日—16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6月21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4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录计划。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6月27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