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侯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细则

初中政策解读 初中教育政策 初中阶段 小学政策解读 小学教育政策 小学阶段

一、、小学入学
(一)入学对象
1.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
1.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4月28日,发布入学登记公告。5月9日—20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填写。
2. 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成都工匠”、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6日—20日向区教育局提交材料进行信息采集。
3.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20日—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三)资料审核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于5月30日—6月2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四)公办小学入学
6月15日,各登记点(学校)公布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6月21日,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即提供的房产证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民办小学入学
1. 网上报名
(1)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13日—16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
2. 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3. 学位确认
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需完成学位最终确认。6月22日—2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4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录计划。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六)入学告知
1. 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13日—15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并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

二、初中入学
(一)信息采集
1. 在武侯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均须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 在武侯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武侯区教育局审查后,在武侯区升学。
3.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武侯区就读初中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简称“回城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出示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明、学籍证明等材料,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
4.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且需在武侯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于4月20日—5月20日由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5. 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成都工匠”、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向区教育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1. 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于6月10日—11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2. 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学生,于6月17日—20日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3. 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于7月11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12日报名参加补录。
4. 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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