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泉驿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细则

初中政策解读 初中教育政策 初中阶段 小学政策解读 小学教育政策 小学阶段

一、小一入学

  1.信息采集

  1)区教育局于4月28日前发布本区户籍入学登记公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9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20日-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申请办理。

  2.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规定的适龄儿童。

  3.资料审核

  5月30日-6月2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4.网上报名

  1)公办小学:符合本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规定的适龄儿童自愿入学本区相关小学,须于规定时间登录“龙泉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民办小学: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规定的适龄儿童自愿入学民办小学,须于6月13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组织录取

  1)公办小学:小一入学公办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的确定。

  第一批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次:本区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小学:6月2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24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录计划。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6.学位确定

  1)公办小学: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划片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小学: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22日-23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7.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15日前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小升初入学

  1.信息采集

  1)在本区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2)在区外市内小学就读、需回龙泉驿区小升初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进行信息采集,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在本区小升初。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龙泉驿区就读初中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20日-27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回蓉生信息,上传户口簿和学籍等相关材料,并在4月20日-27日工作日时间到区教育局提供户口簿和学籍信息材料,经审查合格后进行信息采集。

  4)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20日-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申请办理。

  2.网上报名

  1)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17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

  2)符合本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自愿入学本区相关中学,须于规定时间登录“龙泉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6月10日-11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6月17日-2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3.组织录取

  1)公办初中

  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的确定。

  第一批次:市直属学校的报名电脑随机录取。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第二批次:本区相关中学的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第三批次: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少年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少年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少年划片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少年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其中,学位紧张街镇的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到邻近街镇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2)民办初中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6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5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和其他民办学校报名、录取。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管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11日,民办初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任何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须于7月8日-9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校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初中学校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入学报到

  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后,小学毕业生须于7月12日-15日到学位确定学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三、其他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泉驿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开教办〔2021〕3号)相关规定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

  各学校妥善做好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共同做好区域内残疾儿童评估、登记及就读学校安置,落实“一人一案”,确保“应进全进”。

  3.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优待政策,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做好服务工作。

  4.集体户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龙泉驿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区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30日-6月2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在蓉就学,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拆迁安置户子女

  拆迁安置户子女户籍已迁移的,按其户籍地划片就近入学。拆迁安置户子女户籍未迁移的,若已安置,可自愿选择按户籍地或安置地(含货币安置地)划片就近入学;若未安置,可自愿选择按户籍地划片就近入学或按临时居住地(含自购房)统筹安排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做出选择后不得变更。原则上在小学段或初中段只能选择一次。选择在安置地(含货币安置地)、临时居住地入学的户籍未迁移的拆迁安置户子女,其监护人须于5月21日前到原户籍地街镇办理相关手续。

  7.“金凤凰”小学毕业生

  按照《龙泉驿区“金凤凰”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办理。

  8.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教育局参照法定监护人意愿统筹安排入学。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就学,参照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关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响新建楼盘未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 号)要求,经区住建局和区公安分局出具相应证明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它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龙泉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小学:028-84865929 初中:028-84847876。

政策解读:


一、今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二是依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1〕1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号)、成都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相关文件要求。三是依据《成都经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经开教发〔2021〕3号)、成都经开区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龙泉驿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开教办〔2021〕3号)文件要求和本区实际。

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流程是什么?
答: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分为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公办初中、民办初中四种类别,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一)公办小学报名流程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关注龙泉驿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3月1日前)及本地户籍入学登记公告(4月28日)
▲网上信息采集(5月9日—20日)
▲现场资料审核(5月30日—6月2日)
▲查看资料审核结果(6月15日)
▲查看入学结果(6月21日)
2.随迁子女
▲网上资料审核(4月20日—5月20日)
▲审核通过后查看入学结果(7月15日前)
3.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儿童
▲向龙泉驿区教育局提交申请(5月30日前)
▲查看入学结果(6月21日)
(二)民办小学报名流程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5月9日—20日)、随迁子女网上申请(4月20日—5月20日)、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儿童到龙泉驿区教育局提交材料(5月30日前)
▲网上报名(6月13日—16日)
▲查看电脑随机录取结果(6月21日)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进行学位确定(6月22日—23日)
▲民办小学补录报名(6月25日)
▲查看补录结果(6月27日)
★温馨提示:已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在户籍地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三)公办初中报名流程
▲关注龙泉驿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3月1日)
▲网上信息核对(4月20日—27日)
▲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少年向龙泉驿区教育局提交申请(5月30日前)
▲随迁子女网上资料审核(4月20日—5月20日)
▲查看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6月10日后)
▲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6月17日—20日)
▲查看市直属学校录取结果(6月29日)
▲航天中学、龙泉二中、龙泉六中、龙泉七中和经开区实验中学电脑随机录取网上报名(6月29日—30日)
▲查看区属公办初中录取结果(7月7日)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进行学位确定(7月8日—9日)
▲学校报到(7月12日—15日)
(四)民办初中报名流程
▲网上信息核对(4月20日—27日)、随迁子女网上申请(4月20日—5月20日)、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少年向龙泉驿区教育局提交申请(5月30日前)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申请(6月10日—11日)
▲查看民办一贯制录取结果(6月14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6月17日—20日)
▲查看市直管学校录取结果(6月29日)
▲查看区属民办初中录取结果(6月30日)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进行学位确定(7月8日—9日)
▲民办初中补录报名(7月12日)
▲查看补录结果(7月14日)
▲学校报到(7月12日—15日)
★温馨提示:已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的学生,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三、今年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入学吗?
我区是流动人口高度集中的区域,小学学位十分紧张,今年仍以8月31日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确保2022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入学。

四、哪些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答:可以参加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的学生有三类,一是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二是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三是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以上三种类型的小学毕业生和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但违规跨市(州)招生的民办中小学生都不予注册学籍。

五、哪种情况可以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或多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答: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教育局参照法定监护人意愿统筹安排入学。其中,法定监护人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六、公办学校如何确定学位?
答:(一)公办小学: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符合“两个一致”即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二)公办初中:学位确定方式与公办小学一致。
★特别提示:根据对我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天鹅湖、青台山、向阳桥、东山国际等片区学校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激剧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入学,即“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
2023年,天鹅湖小学、青台山小学、向阳桥小学、东山国际小学实行就读该校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落户须满一年,即须于2022年8月31日(含)前落户,在2022年8月31日后落户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其他小学和初中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适时启动。

七、已经被市直属学校录取或者已在民办一贯制学校校内直升的小学毕业生,还能参加其他学校录取吗?
答:凡是被市直属学校录取或者已在民办学校一贯制校内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八、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料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确定学位?
答: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它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九、到了法定入学年龄可以申请缓学吗?如何办理?
答: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9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5月30日—6月2日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指定入学报名登记点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十、对学籍转接管理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严格学籍转接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区教育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

★温馨提示:转学办理须知
(一) 办理对象:本区户籍非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回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原则上小学同一街镇学校间、相邻学校间不转学;初中区域内学校间不转学。
(二)办理时间:每年秋季集中受理一次,具体时间为:6月底—7月中旬。
申请人携带原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
龙泉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小学:028-84865929初中:028-8484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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