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2021年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办理时间
2021年4月1日-5月31日,按各区(市)县招生入学日程办理(市直属学校在4月1日-5月31日的工作日办理)。
二、优待范围
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分为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高层次人才两类。
省级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来蓉工作的“两院”院士,中央和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和“天府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四川杰出人才奖”“天府友谊奖”获得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在站博士后等。具体认定请咨询省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地址:青羊区东二巷18号,联系电话:028-86748841)。
市级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蓉漂计划”入选专家人才及管理期内市优专家等。具体认定请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联系电话:028-61886095)。
三、优待办法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无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在就读幼儿园到普通高中期间可有一次选择公办学校(幼儿园)机会。其中,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的,子女户籍在成都市内的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范围内选择;子女户籍在成都市外的在居住证所在区(市)县范围内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在子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市域范围内选择;选择就读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需达到当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插班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就读意愿和学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四、办理流程
(一)省级高层次人才
1.登录成都市教育局官网下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如实填写本人及子女信息。
2.将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人才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月25日前将申请表及所需材料交给省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审核确认。
4.向市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地址见附件2)。
①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②申请人及子女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外户籍的还须提供在蓉居住的有效材料(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③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站博士后还应出具《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注:因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原因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提交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市级高层次人才
1.登录成都市教育局官网下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如实填写本人及子女信息
2.将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人才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交工作单位所在区(市)县组织部门,由市、区(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并转交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
教育行政部门在5月份的工作日通过电话告知审核结果,请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