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2”区域
“5+2”区域普通高中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通知中考成绩时,划定和公布“5+2”区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职普融通班录取指导线。
- 参与第二批录取的学校(含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学校)均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上投档录取。
- 参与第三批录取的学校(含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学校)均在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上投档录取。
- 参与第三批录取的职普融通班计划均在职普融通班录取指导线上投档录取。
第二批、第三批普通高中(含公办普高、民办普高、职普融通班)各设5个志愿,其录取实行1分段投档,在每1分段内按1-5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考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以下原则投档:
按照《〈成都市礼遇“成都工匠”十条政策措施〉实施办法》(成产改办〔2021〕7号)规定,成都工匠子女优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有市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的优先投档。考生未按要求完成写实记录的、初中在校期间存在考试舞弊、校园欺凌等行为的最后投档。
若上述条件排序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再相同,经研究后处置。
普通高中录取时未完成的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
二、其他招生区域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6个招生区域的录取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中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其余各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