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经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类
(一)本科
文科:本科第一批537分;本科第二批470分。
理科:本科第一批511分;本科第二批436分。
(二)高职(专科)
文科190分;理科180分。
专科提前批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专科、航空服务专业专科和航海类专科执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和公安院校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上旬经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藏、彝文一类模式
1.本科
藏文专业:文科:311 分; 理科:273分;
彝文专业:文科:417分;理科:442 分。
本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划定,考生以实考成绩参加录取。
2.藏、彝文一类模式本、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我省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100分;藏、彝文专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及本科预科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成绩由录取领导小组分别划定。
3.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享受我省现行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统一规定加分政策,按照省定普通高校录取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按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执行。
三、对口招生类
(一)职教师资班(本科):
农林牧渔类597分;土木水利类567分;
财经商贸类571分;信息技术一类570分;
信息技术二类 542分;加工制造类551分;
旅游服务一类554分;旅游服务二类491分。
(二)高职班(专科):
农林牧渔类495分;土木水利类323分;
财经商贸类351分;信息技术一类450分;
信息技术二类253分;加工制造类323分;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64分; 旅游服务一类447分;
旅游服务二类391分;轻纺食品类274分;
医药卫生一类319分;医药卫生三类353分;
材料类293分。
四、艺术体育类各批次文化录取控制线另行划定后再向社会公布。